海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省级核查汇总工作
根据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和《海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自2019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本项工作是对省级和市县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成果进行质检和汇总。构建和编制海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核查汇总工作数据库和成果资料。
通过开展海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省级核查汇总工作,有效提升了我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工作成果质量。同时,有力推动了我省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海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省级核查汇总工作成果一览
海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省级核查汇总工作验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