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耕地保护所
负责耕地保护等相关业务政策研究、业务承担与开拓、项目管理等工作。
二、规划所
主要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业务政策研究、业务承担与开拓、项目管理等工作。
三、调查监测所
主要负责调查监测、督察执法、用途管制等相关业务政策研究、业务承担与开拓、项目管理等工作。
四、权益所
主要负责所有者权益、开发利用、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业务等相关业务政策研究、业务承担与开拓、项目管理等工作。
五、国土整治和生态修复所
主要负责国土整治、生态修复等相关业务政策研究、业务承担与开拓、项目管理等工作。
六、测量队
主要负责确权登记、基础测绘、遥感监测、无人机航测、破坏鉴定等相关业务政策研究、业务承担与开拓、项目管理等工作。
七、数据工程部
负责院大数据平台建设与管理、不动产数据整合建库、空间数据库管理等工作。
八、技术开发部
负责信息化项目实施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信息系统维护、数据交换共享等工作。
九、运行维护部
负责平台运维管理、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终端维护及驻场服务、信息公开管理等工作。
十、科技室
负责技术管理、质量管理、课题研究、资质管理等工作。
十一、发展战略部
负责战略管理、经营计划管理、自然资源项目管理、信息化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工作。
十二、办公室
负责制度管理、行政后勤管理、公共关系管理、信息宣传管理、党建工作、工会管理、文化管理等工作。
十三、人力资源部
负责人力资源规划、组织体系管理、招聘配置管理、人才培养与开发管理、薪酬绩效管理、员工关系管理等工作。
十四、财务室
负责会计核算、预算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税务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