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海南国源信息报 讯(记者 蒋书波 通讯员 冯婉婉)2012年8月16日,“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论证会在海口市召开。此次会议由澄迈县人民政府主持,省发改委、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住建厅、省林业局、省卫生厅等单位的专家出席了此次论证会。
会上,我院规划所相关负责人对该项目规划编制情况进行了介绍,与会专家就规划论证稿进行了提问和讨论。
专家组指出:医疗废物具有感染性、毒性等其他危害,处置不当既污染环境又危害人体健康。海南省目前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较少,处置率偏低。因此,建设海口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为提高我省医疗废物处置水平,适应国家环保部门提出的层次高、无公害和安全的处置要求,杜绝二次污染,消除疾病传播隐患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该项目部分用地的规划用途与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一致,因此,对《澄迈县老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行局部调整是很有必要的。
经过讨论,专家组认为,该项目方案提出了核减建设用地及补充林地,做到了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林地规划面积不减少,思路清楚、合理可行,确定的规划目标、策略和布局符合项目用地的实际和发展要求,符合规划调整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方案可行,一致通过。
据了解,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对《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批复,切实加强海南省医疗废物的处置,我省启动了海口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的建设,由于该项目用地的规划用途与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一致,因此,受澄迈县人民政府的委托,我院规划所承担了该项目的规划局部调整方案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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