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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来源: 海南国源土地矿产勘测规划设计院-管理中心   作者: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9-03 08:48:00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做好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琼府[2009] 5号)要求,文昌市政府、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决定全面开展文昌市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20095月,我院测量队承担了文昌市文城镇、会文镇、龙楼镇、抱罗镇、东阁镇、东路镇、蓬莱镇、重兴镇等八个乡镇的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项目开展后,测量队首先组建了8个测量小组,一个测量组负责一个乡镇。根据项目实地开展情况,及时与当地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其次,测量队与当地国土所组织各村、经济合作社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召开动员大会,通过制作员工工作牌、印刷宣传单,让员工持证上岗,走村串户,深入宣传。让当地村民了解国家政策和解此项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然后选择一个具有代表性的自然村进行试点,在熟悉技术流程和经验后,全面铺开工作。
截止20126月,文昌市文城镇、会文镇、龙楼镇、抱罗镇、东阁镇、东路镇、蓬莱镇、重兴镇等八个乡镇的农村宅地基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已全部结束。我院测量队共完成187个d级控制点和4966个图根控制点的测量,权属调查面积151.43平方公里,形成了1:500地籍分幅图(50cm×40cm)8240幅,并建立69829份宗地档案。
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为完善海南省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保护农民土地合法效益起到了的重要作用。对推动海南省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实现宅基地的转让、抵押、担保等行为提供保障,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益,依法保护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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